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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是重要的“菜籃子”產品,各省份均有種植。針對豇豆病蟲害多發重發、用藥頻繁,花果同期、采摘間隔短的特點,為督促豇豆種植戶規范農藥使用、防止殘留超標,2023年農業農村部部署開展了國家豇豆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抽查。5—7月,共從北京、天津、河北、遼寧等22個省份抽檢1418批次豇豆樣品,發現16批次樣品存在問題。其中9批次樣品檢出蔬菜禁用農藥,7批次樣品常規農藥殘留超標。
對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已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對涉及產品采取禁止上市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現將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豇豆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檢出蔬菜禁用農藥
1.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白沙鎮上寨村江國明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乙酰甲胺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552號》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大王莊鄉范莊村張學清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毒死蜱,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城關鎮杜莊村趙靜飛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水胺硫磷,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城關鎮陳營村陳金艷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水胺硫磷,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后河鎮劉莊村劉交林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氧樂果,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后河鎮東乜古村王先榮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氧樂果,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城關鎮朱小汪村朱曉杰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氟蟲腈,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157號》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石灣鎮東江村龐任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甲基異柳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9.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石灣鎮東江村易先芬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檢出蔬菜禁用農藥甲基異柳磷和水胺硫磷,不符合《農藥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常規農藥殘留超標
1.北京市延慶區康莊鎮北京禾畝潤豐生態農場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滅蠅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妹冢鎮程莊村朱鳳蘭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石灣鎮周江村陳齊喜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噻蟲嗪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石灣鎮周江村勞利鋒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噻蟲嗪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南康鎮陂塘村蔡德偉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滅蠅胺、噻蟲嗪和氯氟氰菊酯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重慶市潼南區柏梓鄉樊家社區傅元慶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阿維菌素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重慶市南川區石溪鎮鹽井村郭治芬種植戶種植的1批次豇豆,常規農藥氯氟氰菊酯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附件:相關抽檢參數小知識
農業農村部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相關抽檢參數小知識
1.乙酰甲胺磷是一種有機磷類內吸殺蟲劑,批準在小麥、水稻、玉米、棉花等作物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552號》中規定,禁止乙酰甲胺磷在蔬菜、瓜果、茶葉、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上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酰甲胺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2.毒死蜱是一種有機磷類廣譜殺蟲劑,批準在大豆、玉米、花生等作物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中規定,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3.水胺硫磷是一種有機磷類廣譜殺蟲劑,批準在棉花、水稻等作物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536號》中規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銷水胺硫磷原藥及制劑產品的農藥登記,禁止生產,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使用。《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水胺硫磷等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 mg/kg。
4.氧樂果是一種有機磷類殺蟲劑,批準在小麥、棉花、水稻等作物上使用。《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氧樂果等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氧樂果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5.氟蟲腈是一種苯基吡唑類殺蟲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157號》中規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衛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在我國境內停止銷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蟲腈成分的農藥制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氟蟲腈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6.甲基異柳磷是一種有機磷類廣譜殺蟲劑,主要用作土壤殺蟲。《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536號》中規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銷甲基異柳磷原藥及制劑產品的農藥登記,禁止生產,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中規定,甲基異柳磷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材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甲基異柳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 mg/kg。
7.滅蠅胺是一種昆蟲生長調節劑類低毒殺蟲劑,主要對“蠅類”害蟲具有良好的殺蟲作用,適用于多種瓜果蔬菜,使用時須嚴格遵守農藥標簽上的用藥劑量、用藥方法、用藥次數和安全間隔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 mg/kg。
8.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是一種微生物源低毒殺蟲劑,具有活性高、殺蟲譜廣、持效期長、使用安全等特點,目前在蔬菜、瓜果、果樹、大田作物等方面得到廣泛的應用,使用時須嚴格遵守農藥標簽上的用藥劑量、用藥方法、用藥次數和安全間隔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2,4-滴丁酸鈉鹽等112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1–2022)中規定,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 mg/kg。
9.噻蟲嗪是一種農業生產中常用的煙堿類高效低毒殺蟲劑,可用于豇豆上薊馬的防治,使用時須嚴格遵守農藥標簽上的用藥劑量、用藥方法、用藥次數和安全間隔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 mg/kg。
10.氯氟氰菊酯是擬除蟲菊酯類農藥,可用于防治棉花、果樹、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種害蟲,使用時須嚴格遵守農藥標簽上的用藥劑量、用藥方法、用藥次數和安全間隔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氯氟氰菊酯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 mg/kg。
11.阿維菌素是一種抗生素類殺蟲劑,在我國登記用于蔬菜、果樹、糧食、棉花等作物的防治,使用時須嚴格遵守農藥標簽上的用藥劑量、用藥方法、用藥次數和安全間隔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阿維菌素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 mg/kg。